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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求到過7間指定場所人士接受強制檢測

時間:2020-11-27 10:33:36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政府要求在本月1日至26日,曾經到過7間指定場所的人士,須於星期日或之前,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中新社資料圖片)

政府昨晚(26日)深夜表示,將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第599J章下的強制檢測公告刊憲,要求在本月1日至26日,曾經到過7間指定場所的人士,須於星期日或之前,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昨日表示,任何相關人士如未有遵從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2,000港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並可處第四級罰款(25,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政府呼籲所有對身體狀況有懷疑的人士,或有感染風險的人士盡快進行檢測,以有效地及早識別感染者。

據悉,此次指明的7個場所包括石硤尾彩龍大酒樓、彩雲商場彩龍皇宮大酒樓、黃大仙飛鳳街的Bandstage Live Music、太子道西樂陶演藝中心、銅鑼灣金利民廣場的A&B Dance Studio,以及菲力偉健美集團在尖沙咀美麗華商場及銅鑼灣利園的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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