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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刊憲現屆立會續履職 不少於一年

時間:2020-08-14 17:11:26來源:大公網

政府刊憲,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不少於一年。(中通社資料圖片)

  特區政府今日(14日)刊憲,列明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不少於一年,直至第七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為止,而第七屆立法會依法產生後,任期仍為4年。

  有關公告指出,特區政府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的嚴峻形勢,決定將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推遲一年,立法機關將出現空缺,因此根據憲法及基本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相關決定。

  另外,政府公布,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行使權力,自今日起,撤銷《立法會條例》第6(3)及(4)條下,中止第六屆立法會會期的決定。

  (大公文匯全媒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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