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要求設立六個月產後工作保障期。左起為鄧太、何啟明及梁頌恩
婦女懷孕被歧視!有護膚品牌公司女職員疑因懷孕而被公司以各種手法欺壓,包括惡意批評工作表現、座位遷至廁所門口及茶水位。女事主先後向勞工處、平等機會委員會、勞資審裁處投訴遭僱主歧視,經勞資審裁處五次聆訊,獲判得直,資方補償近10萬元。工聯會表示,已協助三、四名疑遭僱主歧視的孕婦向平機會投訴,要求政府設立產假後六個月的工作保障期,保障婦女權益。\大公報記者 楊州
女事主鄧太於前年十月獲護膚品牌Crabtree & Evelyn聘為銷售及營運經理,因表現優秀而獲嘉許,原獲提前通過試用期並加薪8.4%,但該公司於去年一月底有人事變動,C先生上任為鄧太的新上司。鄧太稱,新上司知她懷孕後,她的試用期被延長兩個月。鄧不同意,公司高層表明要她自願辭職,但不賠償,否則被公司辭退並留下極差工作紀錄,以及會告知她將來的新僱主,鄧太說雖已重申當時正懷孕,但仍被C先生即時辭退及勒令離開,她遂向勞工處投訴。
「懷孕是不是不對」
勞工處介入後,鄧太於去年二月復職。她稱復職後遭不公平對待,包括C先生將其座位遷至廁所門口及茶水位,她數次因異味及消毒藥水味致不適嘔吐。她稱,C先生更刪除其工作電郵,迫她更換一台「又舊又慢的電腦」,要其他員工孤立她,她「連公司停電、斷水、更改上班時間」都無從得知,工作進度受嚴重影響。她稱C先生更揚言,她於產假後復工必被解僱。去年十月,她於產假後復工,不足一個月即被無故解僱。
鄧太稱,懷孕不會影響工作,但事件令她一度質疑懷孕究竟是不是不對,又形容遭遇如人生職場的污點,擔心會影響日後的情緒控制。
五次聆訊 獲賠9.93萬
鄧太向平機會投訴及申請法律協助,控告僱主歧視行為,平機會法律及專責小組正處理申請。她於去年五月向勞資審裁處投訴僱主不給予產檢病假、少付薪酬等情況,經五次聆訊,今年三月獲判得直,僱主須支付9.93萬元,包括少付的薪酬、醫藥費、代通知金及年終酬金。
協助鄧太的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表示,已協助三至四名疑遭僱主歧視的孕婦向平機會投訴,要求政府設立產後工作保障期至產假後六個月,保障在職婦女不會因懷孕而遭歧視及無理解僱。工聯會婦女事務委員會主任梁頌恩稱,10周產假的安排推行至今48年不變,促請政府落實延長產假至14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