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9年度財政預算案中公布,政府會由2018/19學年起優化現行的小學學生輔導服務資源,在公營小學推行「一校一社工」政策。不過,有教師團體擔心新政策等於「以社工代替輔導老師」,教育局就有關疑問及關注作出以下回應:
新措施下資源因加得減?
教育局表示,所有學校在新措施下獲發的輔導資源均會增加。因此,現時運用其他資源,包括額外學生輔導服務津貼,聘請多於一名輔導人員的學校,將來仍可以繼續按需要聘請額外的輔導人員/社工。
新措施下社工會取代學生輔導教師?
對於現時選擇聘用學生輔導教師的學校,教育局不會要求由社工取代他們。學校可因應需要,繼續選擇保持現有的安排,包括學生輔導教師的聘用、現職非學位學生輔導教師改編職系的安排及辦學團體下現職學生輔導教師的調任安排。教育局強調,局方並沒有設定限期,要求這些學校轉用新資助模式。
新資助模式下,學生輔導服務將有何變化?
現時大部分小學沒有聘用學生輔導教師,而是聘用學生輔導人員(包括社工)或購買社工服務。在「全方位學生輔導服務」模式下,輔導工作不單是社工或輔導人員的責任,教師也應協同為學生提供全面而廣泛的輔導服務。學校如選用新資助模式,仍可在「全方位學生輔導服務」下,透過學校教師與社工協作及更充足的資源,進一步提升學生輔導服務的質素。
學校的社工服務穩定性會否受到影響?
在新措施下,學校可選擇開設一個學位社工職位,並可以用新津貼購買諮詢、督導或其他支援服務以協助這位社工進行輔導工作。選擇向社工服務機構購買駐校註冊學位社工服務的學校,亦可訂定較長時期(如五年)的服務合約期。這些措施均可為學校提供更穩定的社工服務。
教育局將會檢視學生輔導及社工服務的合作模式,並會與業界一同探討各種可行方案,包括考慮「一社工加一輔導教師」的建議,讓學校可以最佳的方式提供支援學生的社工及輔導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