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 (記者梁康然報道)歌手梁漢文在本年1月發生交通意外,其坐駕失控撞向中環花園道路旁欄杆。事後被警方發現他涉嫌醉酒駕駛。案件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梁漢文承認控不小心駕駛及酒後駕駛兩項罪名。辯方求情指,當日需要接載父親才取車回家,願為過錯道歉。出事後有廣告工作被取消,精神亦受折磨,希望法庭輕判。法庭決定將案件押後至4月6日判刑。
被告梁漢文(46歲),被控在本年1月23日凌晨2時左右於中環花園道失控撞欄,事後被告在酒精呼氣測試中超標3.5倍,酒精含量達104微克。被告承認事前曾與妻子進餐飲酒,本已坐的士回家,但至1月23日凌晨12時左右,想起早上需要要接載父親前往覆診,就決定決定君悅酒店取車回家。及後,他因手機在車內滑下跌落腳旁,俯身檢起手機時就發生意外。
辯方求情指,被告過去駕駛紀綠良好,出事後刊登道歉聲明,並去信政府詢問賠償受損欄杆事宜,反映被告願意為事件負責。
報章發聲明,公開道歉兼表示會賠錢。且今次意外沒有人受傷,只是欄杆損毀,且梁漢文亦馬上去信有關當局詢問賠償金額,足證被告是一個負責任的人。
精神已受極大折磨,且因此事令他在大陸部分廣告被取消,故求情希望法官可以考慮用社會服務令,梁漢文亦願意承擔。
法庭聽取被告求情後,決定將案件押後至4月6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