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3月13日訊(記者 梁康然)15歲「私影」少女遭殺害棄屍垃圾房案,被告劉璋輝今午於高等法院,被陪審團一致裁定謀殺罪名成立。法官薛偉成形容,被告無情冷血,行兇過程恐怖,更曾褻瀆死者遺體,按例被告需判處終身監禁,但法官表示需時撰寫詳細判刑理由,案件至本周五(3月16日)再判刑。被告即時還押。
被告劉璋輝現年37歲,身形矮小,已婚無業。控罪指,被告於2014年12月8日在旺角甘芳街家中謀殺死者15歲郭惠明。據案情指,被告本來以500元報酬,邀約死者在事發日拍攝寫真兩小時。其間兩人曾一同前往購買拍攝用的衣物。被告在家中一度向死者訴苦,稱過去工作時受羞辱。
被告訴苦後突然發狂,隨手檢起家中物品如茄汁樽等物,不斷撲打死者,又用膠帶縛纏死者手、頭、上身等部位,其間被告曾性侵事主。最後,事主因窒息而死。被告就用行李箱將死者運至一家時鐘酒店,之後多次褻瀆遺體。至翌日被告將遺體棄於砵蘭街垃圾站。
被告否認謀殺罪,辯稱事發時精神病發。陪審團經過約3小時退庭商議,一致裁定謀殺罪名成立。法官直斥被告利用通訊程式,引誘未成年少女進入圈套,再向對方作出連串令人厭惡的猥褻行為,最後把對方無情恐怖地殺害,認為被告行為冷血。法官表明,依例被告需判處終身監禁,但需時撰寫判刑理由,案件至(3月16日)再判刑。
今午死者家屬未有到庭聽取裁決。散庭後,負責調查本案的警員透露,死者家屬很關注案件進展。警員又稱,本案能夠快速破案是因為「天有眼」。至於本案曾用於運屍的行李箱,在被檢取為證物時已惡臭無比,完成化驗後,無人再打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