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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司反駁辯方「嘈吵但和平」論 讚揚警員「做得相當之好」

時間:2018-03-09 19:32:52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 (記者 梁康然報道) 梁天琦等參與暴動案,警司莫慶榮接受辯方盤問,反駁辯方多個淡化事件的說法。辯方形容,當日在場群眾本來只是「嘈吵但和平」最後因警方決定出錯,前線警員又行為失控,才會導致群眾情緒激動。莫慶榮反駁指,現場片段顯示搞事者率先向警員擲物,又主動衝擊防線。前線警員受襲後才作出自衛,並按指令驅散群散,認為當日在場警員知道自己職責,「做得相當之好」。

  首被告梁天琦的代表律師引用現場片段,質疑當日前線警員不聽從指令,只是為發泄個人情緒向群眾用胡椒噴霧,又衝前用警棍追打群眾。莫慶榮回應稱,在首次衝擊事件發生後,他的確曾下令警員後退,亦有部分最前排的警員反而向前驅趕衝擊者。他認為,在場警員都受過專業訓練。他們一度向前「絕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而他們只是走前幾步,最後亦有後退回防線大隊。

  代表次被告李諾文律師就指,在2016年2月8日深夜11時55分暴動發生前,李諾文已經被捕。律師指,在2月8日晚上砵蘭街有群眾聚集,而現場只曾發生交通意外事件,群眾雖然「嘈吵但和平」。莫慶榮反駁稱,當日群眾已走出馬路,令砵蘭街不能通車,又不服從指令退回行人路,已是「未經批准的聚集」。而現場已有部分群眾拎盾牌與警方對峙及投擲雜物。

  第三被告盧建民的代表律師表示,當日在場的群眾大都無保護裝備,如無警方同等水平的頭盔,但警方就在無預警下動用胡椒噴霧及警棍。莫慶榮表示,當日警方築起防線時,已不斷廣播或用標語表明在場人士須離開,否則會被武力驅散。他強調警方是在防線受到衝擊時,才出動胡椒噴霧及警棍,前線警員「做得相當之好」。

  而控方也利用現場片段作回應,指最前排的群眾持有自制盾牌,在雙方對峙期間,首被告梁天琦曾替一名持盾者戴上地盤頭盔。綜觀其他持盾者也有多人戴有地盤頭盔。

  至於第四被告林傲軒及第五被告林倫慶的代表律師,就分別提出因警方未有與黃台仰溝通及認人手續問題。莫慶榮就分別回應稱,不認為和黃台仰溝通有助解散群眾。而認人手續問題就一直按既定機制進行。案件將於下周二(3月12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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