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立法會《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委員會今日(23日)召開第二次會議,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等政府官員出席會議,回應議員提問。鄭若驊指,全國人大常委會於 2017 年 12 月 27 日通過的《決定》,是根據國家法律作出的,是內地法制下的法律。
鄭若驊(前排中)強調於內地口岸區實行內地法律並無違反基本法第18條 (記者麥鈞傑 攝
鄭若驊強調,於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實行內地法律並無違反《基本法》第18條。她指,內地口岸區是根據相關合作安排和決定,為高鐵乘客辦理內地通關手續而設立,涵蓋範圍不是全香港特區;實施對象主要是高鐵乘客,不是所有在香港的人;安排不影響香港出入境制度;而市民可自行選擇是否乘搭高鐵並進入「內地口岸區」,因此安排沒有將內地法律強制施加於任何人。
《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委員會今日召開第二次會議(記者麥鈞傑 攝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