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綜合中新社、點新聞報道:據最高檢消息,十三屆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張效廉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張效廉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開資料顯示,張效廉,1964年4月生,山東梁山人,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北京大學政治經濟學專業在職研究生畢業,經濟學博士。張效廉曾任北京市房山區區長、黑龍江省省長助理、牡丹江市委書記、哈爾濱市長、黑龍江省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等職。2018年轉任全國政協,2023年卸任。2024年10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張效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調查。2025年4月,張效廉被開除黨籍。
據官方通報,張效廉公器私用,將手中的公權力作為謀私斂財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處理、企業經營、工作安排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