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廣東「12條措施」對中外企業一視同仁,港資企業亦可受惠。圖為一家已經在廣東落戶的香港低空經濟企業的控制中心。\大公報記者盧靜怡攝
銀行貼息貸款
•廣東新增製造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年度銀行貸款,單個企業年度貼息金額最高2000萬元。
政府基金投資
•廣東全省統籌資源整合組建超萬億元總規模的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每年促成100個以上投資合作項目。
外資進駐獎勵
•對屬於中國區總部、亞太區總部、事業部全球總部的給予最高800萬元一次性獎勵。
外資研發獎勵
•一次性給予最高100萬元資助,其中屬於跨國公司全球研發中心的,再疊加給予最高500萬元一次性獎勵,累計600萬元。
人才引進
•實施「百萬英才匯南粵」行動計劃,每年吸納超過100萬的高校畢業生和各類人才來粵在粵就業創業。
服務企業
•對50億元以上重大項目建立首談首報機制,防止招商「內卷」給企業帶來困擾;對在粵企業有呼必應、無事不擾、有事必到。
(單位:人民幣)
來源:《廣東省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加快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的若干措施》)
大公報記者盧靜怡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