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趙凱瑩報道:為配合政府增加勞動力的目標,政府昨日公布延長公務員退休年齡的諮詢文件,建議允許在指定年期入職的公務員,延長退休年齡五年,至60及65歲,諮詢期至4月30日。若全部合資格公務員均延遲退休,政府料需額外支付58億元公積金供款。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任內首份施政報告中,回應公務員訴求,重新研究並同意讓2000年6月至2015年5月期間入職的公務員,自願延長退休年齡五年。公務員事務局昨日在網站上載有關諮詢文件,建議將有關年期入職的文職職系公務員退休年齡,由現時60歲延遲至65歲,紀律部隊職系則可由目前55或57歲,延至60歲退休。
建議設一年選擇期
文件指出,合資格公務員將有一年時間考慮是否延遲退休,並於選擇期屆滿後的三至六個月內生效,若選擇期屆滿後仍未回覆,將當作不延遲退休。至於在選擇期結束不久便達到退休年齡的合資格公務員,如有需要,可獲准作短時間延長服務。
另一方面,延遲退休的合資格公務員,將由實行日期起,轉用政府早前就2015年6月1日後新入職的公務員,制訂的新公積金供款表。政府預計,若全數合資格公務員選擇延遲退休至2057年,需額外支付58億元公積金供款,較沿用舊有供款表所需承擔約291億元,節省233億元。
政府人員協會主席孫名峯對於政府回應公務員訴求表示欣賞,並贊成有關建議,他指出,有關年期入職的公務員退休後,既無長俸,同時喪失醫療保障,不少即將退休的公務員,尤其是紀律部隊,都希望能延遲退休,以獲取額外五年的醫療保障,相信有關措施會受即將退休、並領取公積金的公務員青睞。
料今年最少六千人退休
孫名峯又指出,目前正值公務員退休潮,預計今年將有至少6000名公務員退休,但政府提供的服務日益增加,市民對政府的要求亦愈來愈高,長遠欠缺有經驗的公務員協助培訓新人,希望延遲退休年齡有助工作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