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記者梁康然報道):製作電影《不愛不散》與《37》的兩家電影製作公司,同涉申領政府的電影發展基金後,未有按規定呈交開支單據及核數帳目。政府早前透過律政司入稟,要求涉事的「文康電影」與「37製作」兩家公司,須分別繳還約164萬元及約318萬元。
入稟狀指,文康電影有限公司在2012年10月以《不愛不散》電影劇本向政府申請電影發展基金,並與政府簽訂電影製作財務協議,獲批約143萬元資助,拍攝由鄧麗欣、蘇永康主演的青年戀愛電影。
至2014年1月,《不愛不散》獲安排在內地上映。但文康電影未有向港府交代會計項目及何時在港上映。在港府多番催促下,《不愛不散》才在2016年10月18日至19日安排本港上映兩場。不過文康電影至今仍未按財務協議,向政府呈交會計文。政府遂要求文康電影連本帶利邀還共約164萬元。
而「37製作」就在2009年7月獲電影發展基金批出284萬元資助,拍攝由楊采妮、劉曉慶、林妙可主演的單親母親電影。《37》分別於2012年6月及2013年9月在內地與香港上映。但37製作至今仍未按資助協議,交出營利、會計核數等文件。政府決定要求37製作連本帶利邀還共約31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