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 (記者梁康然報道)在前年農曆年間發生爆動,涉事的「港獨」組織本土民主前線的梁天琦、黃台仰,以及6名參與者,分別被控以暴動等8項罪名。案件今早於高院先處理法律爭議,各被告將於下周一(1月22日)進行答辯。但法庭下令,案件在遴選陪審團前,傳媒不得報道庭上內容。散庭後,除梁天琦外,多名被告離庭時用雨傘遮掩以迴避鏡頭,猶如盲頭烏蠅亂衝,先後撞牆撞柱。
被告的朋友用雨傘遮掩被告。(本報記者梁康然攝)
本案被告分別為 為(24歲)、李諾文(20歲)、盧建民(29歲)、林傲軒(21歲)、黃家駒(25歲)及林倫慶(24歲),分別被控在2016年2月8日至9日,於旺角砵蘭街、亞皆老街、山東街及花園街等地,煽惑暴動、參與暴動、非法集結、襲警等罪名。同案的黃台仰(22歲)及李東昇(24歲)則已棄保潛逃被通緝。
本案開庭不久,控辯雙方向法庭表示需要處理大量法律爭議,如解決有關事項,有望減省法庭時間。法庭決定先處理法律爭議,案件將延至下周一進行答辯。同時頒下傳媒禁令,指在本案遴選陪審團前,不得報道庭上內容,只批准傳媒披露本案被告的控罪概要內容、被告姓名年齡及保釋條件等不影響日後公平審訊的事項。
至下午1時,法庭決定散庭,本土民主前線的頭號人物梁天琦獨自離庭,而其他應訊的5名被告,一度在大堂內逗留,最後決定從樓梯離庭,疑似希望迴避傳媒。但大批傳媒早在高院門外守候。
當各被告步出法庭時,即獲七至八名朋友包圍護送。他們打開雨傘遮掩被告,同時有人在外圍阻欄記者走近,更有人用盡手上物品擋住鏡頭,但在場記者眾多,難以全數遮擋鏡頭。及後,他們之中有人大叫「衝」,各人就起步跑前,希望擺脫記者。但他們的雨傘自擋前路視路,先後撞向路中石柱及大廈外牆。未知各被告有否因朋友的魯莽決定而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