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虐待印傭Erwiana的女僱主羅允彤,轉移資產逃避索償不成,更需支付訟費。早前Erwiana入稟,禁止羅允彤將半個住宅業權轉讓至丈夫徐潤斌名下。
昨日高院裁定涉案的資產轉移行為,屬於蒙騙債權人,下令涉案的業權轉讓無效。羅允彤或需賣樓來償還Erwiana的申索。
Erwiana早於2015年向區域法院入稟,要求羅允彤就虐待事件賠償。及後發現羅把將軍澳富康花園單位的半個業權,轉讓至丈夫徐潤斌名下。Erwiana認為這是逃避賠償責任,入稟高院申請禁令。
昨日高院頒下判詞指,羅未曾與丈夫分居,其子女仍視羅為家人,因此不接納羅以「夫婦關係破裂」、需把業權還予子女為由,轉讓涉案業權。法庭認為羅旨在蒙騙債權人,因此裁定該業權轉讓無效,羅需支付本案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