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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人大決定效力不容置疑

時間:2017-12-28 03:15:10來源:大公網

  圖:「一地兩檢」對香港原有的出入境制度沒有任何損害    資料圖片

  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鄒平學接受《大公報》訪問時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批准「一地兩檢」《合作安排》的決定,符合憲法和香港基本法,這種憲制性決定的法律效力不容置疑。他指出,「一地兩檢」《合作安排》符合「一國兩制」原則精神,人大常委會明確了《合作安排》的法律效力和落實程序,將為順利解決「一地兩檢」的法律依據提供最高的保障,也為國務院批准內地在西九龍設立口岸派駐機構依法執行職務提供法律依據。

  大公報記者黃仰鵬 深圳報道

  鄒平學表示,人大常委會批准「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走完了「一地兩檢」「三步走」的第二步程序中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而且還提出要求,特區政府應該立法保障合作安排得以安排落實,這也賦予了《合作安排》法律效力,對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如期通車,接駁內地高鐵網絡,具有關鍵的意義。

  新形勢新時代發展需要

  鄒平學強調,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批准「一地兩檢」《合作安排》的決定,是符合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這種憲制性決定的法律效力不容置疑。他認為,「一地兩檢」通關《合作安排》適應「一國兩制」新形勢、新時代的發展需要,是對「一國兩制」實踐的豐富和發展。十九大報告提出港澳要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要促進港澳與內地的全面互利合作,香港高鐵西九龍車站「一地兩檢」的落實,不僅符合「一國兩制」原則精神,符合憲法和基本法,也將對貫徹落實十九大報告有關論述發揮積極作用。

  針對目前「一地兩檢」方案存在的一些質疑和爭議,鄒表明,香港高鐵不能實施「兩地兩檢」或「多地多檢」,「高鐵運輸有自身規律,在開放的網絡化的高鐵上採取『兩地兩檢』是完全不可能的。」他說,如果在深圳進行「一地兩檢」,香港高鐵就淪為往返於香港、深圳的「擺渡車」,投資八百多億的高鐵就毫無意義了。

  實行??安排??有三個必要性

  他又指出,人大常委會批准《合作安排》,沒有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區劃,也沒有減損特區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符合基本法規定。西九龍總站實施「一地兩檢」,不破壞「一國兩制」,不損害香港高度自治權及香港法治。

  在鄒平學看來,香港高鐵實行「一地兩檢」有三個必要性,第一,實現香港高鐵與祖國內地高鐵的無縫接軌,便民、便商、便利;第二,促進經濟融合,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第三,高鐵有利於香港成為21世紀「一帶一路」和粵港澳大灣區的樞紐城市,可以為香港經濟發展帶來新機遇和新的經濟實惠。

  鄒進一步指出,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具有充分的可行性。他認為,「一地兩檢」並非新概念新事物,在許多國家都有先例。「此前深圳灣口岸實行的『一地兩檢』也有過爭議,曾有人擔心開通後會產生很多法律爭議,但目前來看深圳灣口岸並沒有產生任何爭議。」其次,「一地兩檢」沒有改變香港與內地的出入境制度。「一地兩檢」只是把香港與內地的查驗機構匯聚在一個地方,沒有合併成一個機構,對香港原有的出入境制度沒有任何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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