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罪成的被告周向榮、陳冠忠在外人眼中曾是成功人士,卻同因貪婪而自毀一生。法官張慧玲昨日判刑時,痛斥首被告周向榮是個具野心,但不負責任的「吸血商人」(money hunger businessman),認為在他掌控下的DR醫學美容集團,只是個龐大的「賺錢機器」。次被告陳冠忠可說是個難得的勤奮員工,但他為奉迎老闆,不惜將未完成的產品推出市場,釀成人命傷亡。
法官張慧玲在庭上再次引述,經周向榮簽署的內部通告,指周向榮以「金鵝」來稱呼顧客,又把顧客家底財產形容為「未開發隱藏的導彈。」足見他只想榨取客戶的金錢。例如,死者陳宛琳曾在集團耗費逾100萬元;月入僅7000元的清潔工黃鳳群,被慫慂下以多張信用卡簽帳購入七萬元的CIK療程,反映周向榮的嗜財貪婪。
法官又指,周向榮要求集團以利益為先,罔顧他人安全,儘管他曾想盡方法迴避責任,例如企圖用「免責聲明」,把責任「踢給」顧客,但最終仍需付出代價。
陳討好老闆漠視客人安危
對於次被告陳冠忠,法官指他表面上在事件中無直接利益,但他的勤奮,明顯是希望博取老闆周向榮信任及歡心,以換取更高的薪酬。他明知自己無接受過血液專科培訓,卻自行試驗製作CIK血製品。他明知CIK血製品未正式完成,仍然供應市場,更甚是他確知血製品須進行嚴謹安全及細菌測試,但他為求滿足老闆「搶頭啖湯」的要求,就省卻測試程序,反映他為求建立個人事業,漠視他人安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