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2月15日訊 記者梁康然報道: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外泄廉政公署正調查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被控以三項披露受查者身份罪名。案件原定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但關鍵證人因腳傷不能應訊。法庭決定將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2日再開審,被告准以保釋外出候審。
被告吳文遠(40歲)早前申請永久中止聆訊被駁回。控方原定安排昨日開審,並傳召一名姓容的關鍵證人,但證人近日有腳傷行動不便,未能應訊。該證人向控方表示最快或能在2018年1月康復,但被告就表示,明年2月有事未能應訊。法庭考量後,決定將案件押後至2018年1月12日再提訊,開審日期為2018年3月2日,預計需時5日。
本案控罪指,被告於2016年4月5日至5月24日,透過新聞媒體、Facebook、Twitter和Instagram,披露自己曾以投訴人身份向廉署舉報馮程淑儀,並已向廉署錄取口供。
據資料,在2016年4月時有傳媒道指,馮程淑儀捲入換樓醜聞中,被指涉嫌未有呈報差餉避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