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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弘毅:基本法不能脫離憲法

時間:2017-12-05 03:15:08來源:大公網

  圖:陳弘毅:中國憲法教育與基本法教育是密不可分

  【大公報訊】記者趙凱瑩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在「國家憲法日」座談會上表示,基本法並非可獨立於憲法的法律文件,部分基本法內的字眼,如中國公民、全國人大等,若脫離憲法,條文將變成難以理解,故認為中國憲法教育與基本法教育是密不可分的,有必要加強本港對憲法的教育。

  陳在演講中釐清中國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他稱,基本法是根據中國憲法第31條制定,代表憲法是基本法的基礎,若對憲法無充分認識和了解,則難以充分認識基本法。

  他舉例稱,基本法中提到全國人大及其他省市的字眼,同時使用中國公民的用語及概念,但誰是中國公民、誰享有中國國籍,以及誰可享有公民權利等問題,必須從中國憲法的層次了解。

  陳弘毅指出,雖然部分中央政策、國家機構條文,毋須全部在港直接實施,但不代表憲法在香港無法律效力,或港人毋須理會,例如中國公民都有維護國家利益、安全的義務,即使香港可繼續實行資本主義制度,香港市民仍需尊重在內地實行的社會主義制度、承認其合法性,亦不應從事破壞社會主義制度活動,及進行危害祖國安全的行為。

  對於本港就憲法的教育,陳弘毅認為,雖然香港就基本法的教育已推行多年,但關於中國憲法是否基本法的重要構成部分,卻未有足夠討論和共識,然而,基本法並非可獨立於憲法的法律,故兩者的教育同樣密不可分,認為本港有必要加強有關教育,加深港人對憲法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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