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0月31日訊(記者 梁康然)上月高院駁回「長洲覆核王」郭卓堅的行政會議通過「一地兩檢」方案司法覆核申請,並下令他需支付訟費。敗訴的郭卓堅今日申請官更改訟費命令,希望豁免該案的訟費。政府的代表律師向法庭表明反對,指該案本來無爭辯之處,郭卓堅卻提出毫無勝算的訴訟,理應支付訟費。法庭決定擇日以書方方式頒下裁決。
早前郭卓堅曾以一地兩檢違反《基本法》為由,要求司法覆核「一地兩檢方案」。高等法院於本年9月27日駁回有關申請。審理此案的法官周家明在判詞中指,實施「一地兩檢」需經過「三步曲」,目前首步曲仍未開始,即港府和內地部門尚未訂立協議,提出司法覆核屬言之尚早,因此駁回申請,同時下令郭卓堅需支付政府一方的訟費。
高院今早開庭處理郭卓堅豁免訟費申請。郭卓堅的代表律師指,不認同「一地兩檢」覆核案毫無勝算。不過,代表政府的律師就則回應稱,司法覆核本來是用來處理涉及公眾利益的事件,雖然一地兩檢涉及公眾利益,但不代表事件具有法律爭議,入稟人無提出有效論據,毫無勝算機會仍然提出訴訟,自然應當支付訴訟。被捲入官司的行政會議,其律師代表就稱,因入稟人提出訴訟,令行會需派代表抗辯,認為法庭應為行會支付訟費。
法庭聽取各方陳詞後,決定擇日以書方方式頒下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