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黃之鋒及羅冠聰等人於2014年暴力衝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於2014年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事後上訴庭加刑改判三人入獄六至八個月。三人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昨日終院批准黃之鋒、羅冠聰兩人保釋等候上訴,11月7日審理,而周永康沒申請保釋。不過,黃之鋒和羅冠聰昨日一獲保釋即向傳媒揚言,「無悔佔中」,會繼續抗爭雲雲。多名社會人士予以譴責,直斥兩人不知悔改,直指若堅持以違法抗爭方式,以求達到近乎「港獨」的所謂民主,不但中央政府不會容忍,港人更不會接受。
大公報記者梁康然、文軒、李淇
被告黃之鋒、羅冠聰各以五萬元現金及五萬元人事擔保外出,不得離港,並須交出旅遊證件。黃之鋒在下午四時左右才離庭,坦言自己尚有「佔旺」案件等候審訊,未來有很多機會再次入獄。又稱在獄中見識到何謂「服從命令」,但強調「無悔佔中」,會繼續抗爭。
期間若行差踏錯「兩罪並罰」
身為律師的全國政協委員簡松年認為,黃、羅兩人雖獲保釋等候上訴,其間若有任何行差踏錯,觸犯了法律,一方面會導致上訴失敗,另一方面則又獲新刑,屆時「兩罪並罰」,行為等同「玩火」。他分析,即使在這種情況下,兩人仍高調宣稱會繼續抗爭,相信其用意在於爭取市民的同情與支持,從而向法官施壓,為其上訴爭取更多勝算。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盧偉國表示,社會議題人人都可以關心,但前提是不能破壞法律,黃、羅兩人過去就因以違法暴力的手法去「關心」某些社會議題,才有了早前法院的判刑, 「如果這段經歷都不能令他們吸取教訓,那實在令人慨嘆!」他奉勸兩人,勿再以所謂的「公民抗命」和「違法達義」來破壞社會安寧。
議員斥兩人「根本未知錯乜」
民建聯漁農界立法會議員何俊賢直斥兩人「根本未知自己錯乜」,若他們仍繼續堅持以違法抗爭的方式去搞亂香,以求達到近乎「港獨」的民主,不但中央政府不會容忍,香港人更不會接受。他擔心傳統「泛民」被他們「非友即敵」的概念同化,香港未來溝通空間愈來愈少,撕裂加劇,對香港百害無一利。
黃之鋒昨日的言論,亦惹起網民公憤。Gilbert Wong: 「睇來佢無咩悔意,希望法官考慮埋佢哋今日言論。」而網民JeffTang亦反駁黃之鋒稱: 「全世界監獄都一樣,要犯法被定罪嘅犯人改過自新!不珍惜自由或濫用自由又或侵犯其他人嘅自由從而滿足自己目的以國際標準都是不能姑息……欺壓他人竟話被欺壓!這是什麼國家嘅民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