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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香江:如何準確理解中央對港的「全面管治權」?\屠海鳴

時間:2017-10-23 03:15:07來源:大公網

  習近平所作的十九大報告,是新時代一份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的報告。報告闢劃宏偉藍圖,確立治國方略,提出行動綱領,高屋建瓴、氣勢恢宏、思想深邃,不僅對國家也必將對整個世界的發展產生極其深遠的影響。報告同時以前所未有的篇幅論及中央對港對澳的大政方針,再次強調了中央的「全面管治權」。連日來,香港社會對此作出了熱烈的討論,但在認識上未必人人理解到位。有必要指出,「全面管治權」並非首次提出,過去報告中沒有寫不代表不存在;過去沒有強調,不代表中央沒有行使權力。實際上,應當從三個角度去理解:一、「全面管治權」源自於憲法與基本法,絕非「無中生有」;二、中央對港的「全面管治權」與特區所享有的「高度自治權」兩者並不矛盾,是授權與被授權關係;三、準確理解「全面管治權」對推動「一國兩制」的全面準確落實,具有重要意義,切勿被別有用心者誤導,破壞危害香港的繁榮穩定。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將堅持「一國兩制」列入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有着深刻的理論支撐。無論是從篇幅上還是內容上,十九大報告有關港澳的論述,重視程度之高,可謂歷次黨代會前所未有。充分體現了習近平對港澳同胞的親切關懷、對港澳發展的大力支持、對港澳未來的美好祝願。作為「一國兩制」最直接的受益者、貢獻者、實踐者,香港社會各界應認真研讀報告,全面透徹地理解中央對港的方針政策。當中的「全面管治權」,可以說是一把鑰匙,幫助各界準確理解「一國兩制」內涵。

全面管治權源自於憲法與基本法

  首先應當明確的是,全面管治權絕非新的提法,更非新增的權力,而是中央依憲法及基本法規定所固有的權力,這一權力自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祖國後,便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張曉明於十九大期間,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強調指出:「香港回歸祖國時,移交的不僅僅是一個空洞的主權,不限於國防和外交等事務,而是包括整個香港的治權。」香港回歸祖國,中央是在恢復行使包括「管治權」在內的完整主權,中央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正是在此基礎上,基本法規定了中央對香港特區行使管治權的方式,也就是規定了一部分權力由中央政權機構直接行使,一部分權力由全國人大授予香港特區依照基本法的規定行使,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高度自治權」。沒有中央的授權,也就沒有特區的高度自治權。從另一角度而言,維護中央的全面管治權,就是維護國家主權,維護香港特區高度自治權的來源。

  不認識到憲法及基本法的立法原意與清晰的條文規定,也就無法準確理解中央對港行使全面管治權的內涵。近年來,香港社會有些人鼓吹香港有所謂「固有權力」,聲稱「高度自治權」不是中央授予、宣揚所謂的「本土自決」,甚至是「香港獨立」。這種荒謬的言論,其根本目的,是要通過否認中央的全面管治權,來否認國家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這一事實。而否認中央對香港的管治權,其實質是企圖把香港變成一個獨立、半獨立的政治實體,把香港從祖國分裂出去。對此,中央政府絕對不會聽之任之,特區政府和全體市民也絕對不能視若無睹。不論這些人如何歪曲,都無法改變憲法與基本法賦予中央全面管治權這一無可辯駁的事實。

  全面管治權與高度自治權不矛盾

  有些人退而求其次,散播錯誤言論稱,一旦中央擁有對港「全面管治權」,就意味着「高度自治權」不復存在,兩種權力是「互相排斥」的關係、「非此即彼」,雲雲。這種論調居心惡毒,是利用普通市民對基本法的不了解而試圖離間中央與特區關係。事實上,中央擁有的全面權力,絕不意味着減少或損害特區根據基本法所擁有的本地自治權力。港澳的高度自治權源於主權國家內部中央對地方的特殊授權,派生於中央對港澳的全面管治權。先有中央的「全面管治權」,才有港澳的「高度自治權」。主次地位、主導與派生關係,兩者不混淆,也不會存在所謂的「矛盾」。

  習近平在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指出:「必須把維護中央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起來,確保『一國兩制』方針不會變、不動搖,確保『一國兩制』實踐不變形、不走樣。」習近平的話已經清楚表明「保障特區自治權」,說明中央對港澳的全面管治權不會削弱「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今天,處理好兩者之間的授權和分權關係,關鍵是要按憲法和基本法辦事,把兩者有機結合起來而不是互相對立和排斥。舉例而言,中央負責領導和管理與香港有關的外交事務,但這不意味着香港特區不可以與外國發展合作關係;反過來說,特區依法選舉產生行政長官,但必須得到中央的認可和任命。兩種權力的相互關係,回歸二十年的實踐已經十分清晰,絕不含糊,更不矛盾。

  準確理解切勿被別有用心者誤導

  中央對港的「全面管治權」不是「新生」事物,雖然過去提法不盡相同,但本質或所體現的權力關係卻是一致的。實際上,早在2014年的《白皮書》,已經對此作了非常詳盡的闡述。習近平、李克強、張德江、俞正聲都曾對此作出重要論述。此次中央再次重申對港澳的「全面管治權」,其根本出發點與落腳點,都是為了「一國兩制」的成功落實,正如香港中聯辦主任王志民在十九大期間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香港長治久安、繁榮穩定的前提和基礎,事關『一國兩制』實踐的正確方向,事關香港市民的共同福祉。」對於如何正確理解中央與特別行政區的關係,十九大報告的重要論述,起到正本清源、匡正祛邪、釋疑解惑、凝聚共識的積極效果。深入理解、全面準確認識,是當前各界所迫切需要的。

  但本港有一些別有用心者,千方百計歪曲、抹黑報告內容,試圖以此來誤導香港市民,以達到其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香港社會各界應對此抱以警惕,全面準確理解中央對港的方針政策、全面準確理解「一國兩制」方針的內涵。正所謂「不忘初心」,不忘中央在謀劃「一國兩制」方針時明確提出的各項基本原則,即:「一國兩制」是中央在「一國」的大前提下允許在特別行政區繼續實行資本主義制度;「港人治港」必須是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港,而不能相反;高度自治是中央擁有對香港全面管治權的情況下,按基本法的規定賦予特區的自治權力。

  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牢牢掌握憲法和基本法賦予的中央對香港、澳門全面管治權,這是中央的堅定表態。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特區政權架構、政治運作、社會治理體系的憲制基礎。要堅決維護、充分發揮憲法和基本法的「定海神針」「壓艙石」作用,確保「一國兩制」實踐始終沿着正確方向前進。

  全面準確理解中央治港方針政策,正確理解中央對港的「全面管治權」,關係到香港每一位市民的切身利益和共同福祉。王志民主任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深情地說到:「香港要以更宏大的視野來連接國家與香港的昨天,審視國家與香港的今天,謀劃國家與香港的明天。」確實是這樣,香港社會各界只有緊緊抓住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的契機,積極融入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進程,才能在「一國兩制」的正確軌道上行穩致遠。

(本文作者為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副會長、港區上海市政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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