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林卓廷前日選擇向傳媒講完案情,再像押犯般帶被通緝男子去警署自首,有圖為證,擺明博出鏡/大公報記者黃洋港攝
高等法院前日發生男子亮刀威嚇法官事件,令人震驚,更曲折離奇的是,事發後逃逸八小時、被警方通緝的亮刀男,當日向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求助,要求協助自首,林卓廷卻選擇一貫「有鏡不上,罪大惡極」作風,不但無即時帶男子向警方投案,而是選擇先向傳媒講述案情。鄭晴覺得,「劇情」儼如八月「釘書機事件」的翻版。
回帶看看「釘書機事件」,民主黨成員林子健突然聲稱被內地執法人員帶走,更被人用釘書機釘大腿。當時輿論質疑,民主黨不先報警求助,而選擇召開記者會,把事件鬧大,背後有政治目的。
最後林子健被拆穿「講大話」,一眾議員包括其「好朋友」林卓廷,立即潛水「封口」不談。
今次民主黨重蹈覆轍,有律師就批評,事件做法非常不妥,因為持刀恐嚇法官,屬嚴重罪行,且絕對有危險性,加上涉案人正被警方通緝,任何人若知道涉案人的行蹤,應該第一時間通知警方,交由警方處理。民主黨的舉措,除了會令疑犯有可能再傷害他人外,亦會影響案件的可信性,不利警方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