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梁振英任兩公司董事 政府信納屬非牟利機構

時間:2017-10-05 03:15:19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行政署昨日發表聲明,回應傳媒查詢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出任「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香港中心有限公司和大灣區香港中心有限公司董事事宜,指政府考慮該兩間公司宗旨後,信納兩間公司為非牟利機構。

  聲明表示,前任行政長官離職後,須接受三年規管,期內可接受非牟利機構等若干指明類型委任,不論有關委任是否受薪、全職或兼職,均毋須徵詢前任行政長官及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

  聲明同時指出,在三年管制期內,前任行政長官如接受該等委任,不論受薪與否,都必須通知政府。梁振英9月11日書面通知政府接受上述委任。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