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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見物件飛來恐慌閃避

時間:2017-10-05 03:15:14來源:大公網

  圖:梁振英昨日以辯方證人身份作供,他指出,案發時他在羅便臣道票站外打算前往投票,沒預期遇到示威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去年九月向時任行政長官梁振英掟三文治案,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普通襲擊罪表證成立。吳文遠自辯時稱,案發時梁與他有眼神交流,梁「笑口噬噬」似示意吳「放馬過來」,於是吳才將手中的三文治拋向梁。但梁振英昨日在庭上強調,當時根本看不到吳在現場,更不會容許或示意任何人於公眾場合向自己掟三文治,認為施襲者須負上刑責。梁振英又指,曾於立法會被掟玻璃杯,而社會有部分人的行為變本加厲,沒有人知道今次掟的是什麼,可以是鏹水;因此他聽到有人在場示威會特別小心、有危機意識。/大公報記者 葉漢亮(文) 林少權(圖)

  被告吳文遠(40歲)被控於2016年9月4日立法會選舉投票日,在中區羅便臣道高主教書院外,向梁振英投擲三文治,但誤中同行的署理總督察劉泳鈞,事後吳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

  案件昨開庭時,法庭先處理吳文遠於案發當日於facebook直播時,提及向梁振英掟「臭魚三文治」的片段是否屬招認及呈堂事宜。裁判官蘇惠德裁定有關片段屬招認,可接納為呈堂證物,並裁定吳表證成立。

  吳選擇出庭自辯指,當日他與梁有眼神接觸,看到梁笑容滿臉及「得戚」的表情,認為對方示意「放馬過來」,遂以拋物線把三文治拋向梁,認為梁可接住三文治,強調無意令梁或任何人受傷。

  梁振英昨日下午以辯方證人身份作供。他指出,案發時他在羅便臣道票站外打算前往投票,沒有預期會遇到示威,亦看不到吳在場,不過,突然看到有物件向他飛來,心情緊張及恐慌,因當時他不知道飛來的物件是什麼,可能是玻璃樽、鏹水或利器,有意識到是危險,他本能反應下彎身避開及加快步速進入票站。

  不會示意任何人向自己掟三文治

  梁振英又於庭上多次提及立法會掟玻璃杯事件,強調自事件後社會上部分人的行為變本加厲,當他看見有物件飛來時特別小心,當時擔心飛來的物件可能會令身邊人受傷,更指出他不會容許或示意任何人於公眾場合向自己掟三文治,認為施襲者須負上刑責。

  吳多次問及梁於案發時的臉部表情,梁稱「唔記得」並指出,當時即使表情從容亦不代表沒有襲擊事件發生,坦言「作為行政長官出街畀人掟嘢嘅機會唔高?」反問當時有物件向他飛來,「唔係襲擊,係乜嘢?」梁已作供完畢,案件押後至本月12日作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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