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前特首曾蔭權涉嫌收受利益案於高院續審。控方完成開案陳詞,指本案事件被傳媒揭發後,被告曾出席電台節目回應事件,並決定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負責檢討當時的官員利益申報制度。控方認為,被告當日的回應,只是典型的公關手段,旨在轉移公眾視線。案件將於十月三日(周二)再訊,屆時將傳召證人作供。
控方昨日宣讀餘下的控方案情,完成歷時三日的開案陳詞。控方更針對被告當年在電台中的言詞,指被告當年形容自己是一直為公眾服務的「香港仔」、虔誠天主教徒,但陪審團需思考:某人經常出入教堂,就是否肯定不會貪污?控方完成開案陳詞後,案件將於下周二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