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家屬在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劉國勳、深水埗區議員鄭泳舜陪同下會見傳媒
【大公報訊】城巴E21A上周五衝上行人路釀3死30傷車禍,巴士司機工時過長問題再次引起社會關注。城巴公司昨日承認,肇禍車長於出事前連續數日工作超過13小時,議員及家屬各界促政府檢討巴士車長工時指引。署理行政長官張建宗表明考慮,運輸署官員稱,兩年前曾檢討指引,當時認為毋須修改,有需要會再檢討。大批警員昨午聯同政府化驗所人員返回事發現場調查,消息稱初步相信城巴當時沒有超速。
「烽煙」控訴:月薪難追通脹
城巴營運總監鍾澤文昨日在電台節目上透露,涉事司機在事發前連續數天工作超過13小時,是司機主動要求加班,時數符合運輸署最高14小時的指引。他稱,加班至13小時並非公司普遍現象,大部分司機平均工作十小時,駕駛時間約八小時,他對是否需要修改指引持開放態度。
有自稱任職新大嶼山巴士公司的司機「烽煙」(致電電台)控訴稱,月薪一萬多元,難追上通脹,又透露有正職龍運巴士司機,趁工餘時間到新大嶼山巴士兼職四至五小時,部分車長更兼職一整更,長達九小時。
署理行政長官張建宗昨日會見傳媒時表示,認同現在是時候檢討司機駕駛任務不多於11個小時、三小時休息的指引,會要求運輸署加緊進行較全面的調查,了解有否空間和實際需要將司機的工時作適度調整,確保安全和充分的休息時間。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在另一場合稱,運輸署會盡快與巴士公司及相關工會、團體開會,跟進巴士司機工時守則。他認為不需要訂下達成共識的「死線」,應給予時間及空間詳細檢討安排。他又稱,連續上班十多小時並非理想做法,前線基層工人需在工作及生活取得平衡,職業安全健康得到保障,他呼籲運輸機構負責人,好好處理員工工作及作息安排。
倡限每周只可加班五小時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城巴分會副主任龔瑞棠形容,巴士車長底薪較低,每日工作八小時連補水,月入只有約1.4萬元,車長為賺取更多收入,加班情況普遍,實際休息時間較少。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莊太量表示,已去信委員會,希望本周四會議加入議程,討論巴士司機工時長的問題。他認為應檢討指引,日間司機最長工時應減為十小時,夜間司機因睡眠質素較差,應減至九小時,並應該限制司機每周只可加班五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