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近年屢發生街頭搶大額現金案,據一名資深警官稱,運鈔人大多數受僱於地下錢莊,將大批現金運來港或運返內地,用「螞蟻搬家」形式運鈔。該警官稱,「人肉走私運鈔,主要逃過執法當區追查資金來源,當中更因內地有外匯管制,要大量即時兌換現鈔,惟有用運鈔人解決資金的流動困難。」內地的外匯管理局去年多次重申,每人每年只能兌換五萬美元,亦要申報兌換外匯用途,並限制匯款出境的資金上限,防止用「借人頭」分散匯款至境外同一帳戶,在銀行提取外幣現鈔亦需要預約。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及外匯管理局相關規定,跨境匯款機構須獲外管局批准。
所謂的「地下錢莊」,其實是找換店、非法集資的組織或機構,透過聯營手法組成非法資金流動鏈。一些內地的找換店不時賣廣告,聲稱毋須現身,只需透過網上銀行轉帳到內地指定戶口,同日就能把港幣轉帳到的香港銀行帳戶,據報客戶每兌換一萬港元,地下錢莊可賺200多至400多港元。地下錢莊於深圳和香港都設有辦事點,交易手法利用電話、傳真或短訊等即時通訊方式與客戶溝通,進行人民幣和外匯之間進行境內外轉移,運鈔人通過陸上口岸最快時間過關,將現金存入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