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等13名男女在三年前衝擊立法會大樓,一度獲輕判。至本年八月,上訴庭接納刑期覆核申請,決定對涉案13名被告加刑,至即時入獄8至13個月。據司法機構案件排期網頁,上訴庭將於9月11日(下周一)頒下是次加刑決定的書面判詞。
涉案被告為梁曉暘、黃浩銘、劉國樑、梁穎禮、林朗彥、朱偉聰、何潔泓、周豁然、嚴敏華、招顯聰、郭耀昌、黃根源、陳白山共13人。原審法官判涉案13名被告80至150小時社服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