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訛稱為難民提供住所騙津貼 運輸工人囚18個月

時間:2017-09-06 19:48:38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9月6日訊 記者梁康然報道:一對男女在3年內,訛稱為尋求庇護及酷刑聲請者(難民)提供住所,向港國際社會服務社(ISS)騙取津貼逾110萬元。涉案被告吳鎮林、陳珍妮早前分別承認一項欺詐罪。至今早區域法院判處被告吳鎮林入獄18個月,並需償還涉案的4萬元利益。而被告陳珍妮因另有案件在身,押後再該案審結才判刑。 

  本案案情指,被告吳鎮林(37歲、運輸工人)、陳珍妮(43歲、文員)在2010年至2014年間,在無任何物業下,向ISS提供18個假地址,訛稱上述地址租予難民居住,騙取ISS給予被告吳鎮林逾40萬元津貼,吳分得當中4萬元利益。而陳獲得逾70萬元津貼。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慧敏判刑稱,本案歷時2年8個月,屬於有計劃、有組織的詐騙事件。被告吳鎮林本可自力更生,卻出於貪念犯案,決定將被告的量期起點定為24個月,考慮本案有延誤,加強被告願意償還涉案的4萬元得益,決定對被告減刑至入獄18個月。 

  同案被告陳珍妮,將會以污證證人身份,在另一審訊中指證涉案參與騙取ISS津貼的11名難民。法庭決定押後被告陳珍妮的判刑,至該審訊後再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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