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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社會對《國歌法》無需有過敏反應

時間:2017-08-29 17:13:35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8月29日訊(記者文軒)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早上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國歌法》將會成為全國性的法律,可以按基本法第十八條納入附件三,然後在本地透過公布或立法來實施,而根據《國旗法》和《國徽法》的先例,《國歌法》應該以本地立法來進行。她亦就此事徵詢過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亦認為《國歌法》或有部分內容在本港法制下未必能夠完全落實,需透過本地立法處理。故當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後,在本地立法的工作便可以展開。

  林鄭月娥表示,《國歌法》是可以確保國歌受到尊重的法例,其訂立理所當然,亦不屬於香港自治範圍,故社會無需就此有過敏反應,而且已有本地立法的《國旗法》和《國徽法》,在執法過程中沒有出現過什麼問題或令人很擔憂的情況。她亦否定《國歌法》針對香港,強調這是全國性的法律,將會在全國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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