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旺暴」期間多名戴口罩人士撬起路磚/資料圖片
去年年初發生的旺角暴動,曾任職工盟屬會秘書、有案底的男廚工蘇德成在旺角街頭掘磚,聲稱打算用作堵塞馬路交通,他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兩項刑事損壞罪,被判即時監禁四個月。裁判官判刑時稱,不能忽視本案與旺角暴動相關,被告在暴動事件中是協助角色,方便了其他犯案人,磚頭有機會被用來襲擊包括警員的現場人士,案情非常嚴重,須判具阻嚇力刑罰。/大公報記者 葉漢亮
曾任職工盟屬會秘書 有案底
任職廚工的蘇德成(28歲),2007年加入職工盟,成為職工盟「飲食及酒店業職工總會」秘書。他被控於去年二月九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麥當勞外及豉油街50號店舖外,掘磚破壞行人路,被控兩項刑事損壞罪。庭上透露,他於2012年有一項非法集會的案底。
案情指出,警方於事後翻查錄影片段,發現被告於去年二月八日晚上十時許,在砵蘭街的人群中叫囂,他曾將口罩拉低至下巴位置,露出嘴部。同時有店舖的閉路電視拍下被告戴上口罩及手套,於去年二月九日早上六時許,掘走旺角行人路上的磚頭。
被告於去年6月14日被捕,在警誡下稱「我淨係掘磚,無拎過啲磚掟差人。」被告同日在警署進行錄影會面,承認他於旺角兩個地方掘起磚塊,戴上口罩目的是遮掩臉部,避免被認出。他又聲稱,掘起的磚塊打算放在砵蘭街的行車道上以阻塞交通。
警方視察該兩處案發地點,分別確認西洋菜南街行人路的被掘起磚塊面積為2.25米乘7.8米,豉油街行人路被掘起磚塊面積為4.6米乘3.1米,兩路段因為被掘磚損毀而需維修,維修費為2.3萬元。
總裁判官李慶年指,考慮到被告的行為被閉路電視拍下、承認磚頭打算用作堵塞砵蘭街行車道的交通、兩處地方的涉事磚塊面積等因素,認為判刑時不能漠視案件與旺角暴動相關性,而刑事損壞罪最高罰則是監禁10年。
李官指出,若沒有被告的參與,旺角暴動期間其他人的行事不會如此方便,被告在暴動事件中顯然是擔任協助角色。他掘出的磚頭,有機會被人用來襲擊他人及警員,案情非常嚴重,兩項刑事損壞罪各判囚四個月。考慮到被告認罪,准兩項刑期同時執行。
辯方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的求情信,形容被告有是有理想及勤力的年輕人,因為「一時熱血衝昏頭腦」而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