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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樂士指上訴判斷正確 確保判刑可防止罪案

時間:2017-08-24 03:15:17來源:大公網

  圖:江樂士說,原訟法庭判刑明顯有誤,袁國強只能無可奈何上訴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對於反對派質疑律政司就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案提出刑期覆核,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日前接受網媒訪問強調,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做法合理,原訟法庭判刑明顯有誤,袁國強上訴的判斷正確,並指出上訴庭其中一個功能就是確保判刑可以防止罪案發生。另外,中原地產主席兼總裁施永青認為,黃羅周三人一開始稱自己「違法達義」,所以不能說判罪就是政治迫害。

  江樂士接受網媒專訪時表示,香港司法依然獨立。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上訴權在律政司司長手中,不是刑事檢控專員持有,實際運作是兩人商議達成共識,但律政司司長有最終決定權。

  江樂士又說,原訟法庭在黃羅周案的判刑明顯有誤,裁判官的理據有問題,袁國強只能無可奈何上訴,而袁國強的判斷正確,上訴法庭的判決亦都支持袁國強的觀點。江又贊同判詞提到「香港社會近年瀰漫一鼓歪風……本案是一宗表現上述歪風的極佳例子。」一段,如果追求政治目標而傾向非法手段,這種風氣一定要阻止。他強調,上訴庭其中一個功能就是確保判刑可以防止罪案發生。

施永青:戴耀廷引上邪路

  另外,施永青接受網媒訪問時認為,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三人一開始稱自己「違法達義」,所以不能說判罪就是政治迫害,而「違法達義」的結果就是判監。他說,「佔中三丑」戴耀廷等人發動「佔領中環」,間接將香港民主運動引上邪路,證明激進行為是不會達到他們爭取的結果,他們的手法是超越一個社會正常情況下可以容忍的限度,用暴力手段就會令社會分裂,不會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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