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梁愛詩強調,要實踐法治,司法獨立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公民要守法 大公報記者麥潤田攝
律政司早前就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的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一案申請覆核刑期,高院上訴庭最終改判三人入獄。反對派近日不斷就此散發所謂「政治打壓」的抹黑言論,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昨日反駁有關論調,認為律政司的做法正確,指當法庭判決未能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時,律政司有責任提出覆核刑期。她又批評有些人作出針對個別法官的言行,是對法治的不尊重,若其目的是要影響法官判決,或會妨礙司法公正。
大公報記者 許嘉信
梁愛詩出席由香港青賢智匯舉辦的「一國兩制的成功實踐」座談會。對於律政司申請覆核「雙學三囚」刑期的做法,被反對派形容為「政治打壓」,梁愛詩接受記者訪問時,直言有關說法不成立,因律政司有責任維護社會秩序,讓市民能生活在一個安全的環境,當有涉及暴力的案件出現,律政司有責任提出檢控,讓法庭能就相關案件定下判刑標準,避免出現不同法官有不同判刑的情況。她續指,當法庭判決未能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時,律政司有責任提出覆核刑期。
梁愛詩強調,律政司過去亦曾提出覆核刑期,例如十多年前的「撲頭黨」劫案,由於犯案人搶劫時打傷受害人頭部,造成的損傷程度較一般的毆打大,因此有需要向法庭尋求指引,當時法庭認為這些行為有機會令受害者癱瘓,因此將相關案件的刑罰以監禁八年作量刑起點。
反對派早前發起聲援遊行,並以終審法院為終點,被問到此舉是否有向法庭施壓之嫌,梁愛詩認為,市民有表達意見的自由,但若言行是針對法院或個別法官,始終是對法治和法庭的不尊重;若發表言論的目的是要影響法官判決,更有可能妨礙司法公正,「如果大家只是為自己的理想,鍾意點做就點做,這是不行的,社會一定要有秩序。」但她相信,本港法官不會輕易受到威脅。
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