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 (記者葉漢亮) 「佔旺」刑事藐視法庭案,控辯雙方今於高院作結案詞。律政司陳詞指,警方已作出清晰及響亮的警告,本案各被告不可能聽不到,他們在知悉身處地方將清場,仍拒絕離去,是有意圖及刻意阻礙法庭禁制令執行,已構成刑事藐視法庭,又指出黃浩銘當日不斷質問執達主任「人是否障礙物」的行為是企圖阻礙清場。
律政司代表資深大律師杜淦堃結案陳詞指,當時警方已作出清晰及響亮的警告,現場人才不可能不知道當時將進行清場,但本案被告無視警方警告,沒有有離開現場,他們的行為阻礙了執達吏及警方執行職務。
杜強調,市民單單在佔領區域出現不會構成刑事藐視法庭,但在明知法庭禁制令將會在該處執行,他們仍選擇逗留,顯然目的是要阻撓執達吏及警方的工作,故已構成刑事藐視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