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8月7日訊(記者梁康然報道)剛被褫奪議員資格的梁國雄,在去年11月立法會會議議期間,取走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被票控藐視立法會罪名。案件今早進行預審,法庭定於在本年12月11日進行第二次預審,至2018年1月15日開審,屆時會先處理法律爭議,預計法律爭議需時4日處理。
案件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控方指,本案主要證據是3段會議室的閉路電視片段,分別是一段長約2小時的會議過程錄像,兩段共長約6分鐘的閉路電視片段。另會傳召3至4名證人作供,包括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馬紹祥及立法會房屋與發展事務委員會主席麥美娟。
控方表示,控辯雙方對案情爭議不大,但有大量法律爭議。法庭決定將案定於12月再進行預審,審訊排期至2018年1月15日,屆時法庭會先處理法律爭議,再因應當時情況去決定需否再排期處理案件。
本案案情指,被告梁國雄在去年11月16日,於立法會房屋與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期間,突然上前取走馬紹祥的文件,並無交還物主。事後立法會決定以《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控告被告藐視立法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