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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2003年列電競為體育

時間:2017-08-05 03:15:13來源:大公網

  電子競技(eSports)不只「打機」,是指使用電子遊戲來比賽的體育項目。台灣、韓國等電競產業氣氛較香港成熟,設有電競館、常規的國際聯賽,國家體育總局亦早於2003年把電競列為正式的體育項目。電子競技通常透過電腦,以人與人之間,而非人與電腦之間的對決;比賽同時要求選手的體力、智力對決,而比賽結果由選手的能力而非運氣而定。《英雄聯盟》(League of Legends,簡稱LoL)為現時熱門的電競遊戲之一,每年定期舉辦大型賽事,獎金豐厚,吸引不少頂尖選手組隊參與賽事爭奪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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