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多收附加費拒賠 官斥美麗華旅遊毫無悔意判罰

時間:2017-07-25 17:36:54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7月25日訊 記者梁康然報道:首次有本地旅行社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而被定罪。美麗華旅遊有限公司於去年,未有向3名顧客表示阿聯酋航空減收燃油附加費,多收3名顧客3600至7300元。被告一方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定罪後,曾以涉案旅行團蝕本達2萬元,希望不向事主賠償差價。法庭斥令被告毫無悔意,決定罰款共1.8萬元,並需向顧客作出賠償。美麗華代表在庭外表明會提出上訴。 

  本案被告分別為美麗華旅行社及副總經理陳喜城(54歲)。案情指,在2015年4月24至25日,3名顧客經被告陳喜城報團參加意大利「一口價」旅行團。其間,被告未有表示阿聯酋航空的燃油附加費已在當年4月15日起,由2919元降至1000元。 

  辯方求情指,被告只是內部溝通出錯,才導致本案出現。辯方又指,涉案旅行團僅10人報名,被告陳喜城為免沒法成團會損害公司聲譽,才愴悴成團導致本案出現。涉案旅行團已令旅行社虧損逾2萬元,希望毋需向涉案顧客賠償。 

  暫委裁判官莫子聰指,涉案旅遊團名義上是「一口價」,但燃油附加費並非納入一口價範圍之內,被告在明知附加費會下調,仍然隱瞞相關資訊,收取較高費用。被告被定罪後仍然不願賠償差額,反映被告毫無悔意,而涉案旅行團虧損只是被告一方咎由自取,非合理求情因素。 

  裁判官決定被告旅行社及副總經理陳喜城各罰款9000元,另需向涉案3名顧客賠償燃油附加費差額共1.47萬元。昨日到庭旁聽的美麗華旅遊總經理李振庭,在離庭時表示階段不評論案件,但會提出上訴。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