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加入警隊任職督察
1997年晉升為警司,其間曾在總部工作及在分區當指揮官
2002年晉升為高級警司
2006年晉升為總警司
2011年晉升為助理警務處長
2014年晉升為高級助理警務處長
2017年7月8日獲委任為警務處副處長
註:趙慧賢在任職高級警司及總警司期間,曾在多個警區任指揮官,亦曾在總區出任副指揮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