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去年農曆年初二凌晨發生的旺角暴亂,任職侍應的被告鄧浩賢被控一項暴動罪,案件昨日於區域法院提堂,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諮詢法律意見。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9日再訊,其間被告准以繼續保釋。
被告鄧浩賢(25歲)被指在2016年2月9日,於旺角山東街及彌敦道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被控一項暴動罪。旺角暴亂事件至今,已先後有七人被判暴動罪成,其中四人被判囚三年至四年九個月不等,另有三名暴動罪成的被告還押等待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