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去年年初一的旺角暴動中,有人放火燒車 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記者葉漢亮報道:旺角暴動被控暴動、襲警、刑毀等罪名的九名被告,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警員袁永烽表示,旺角「鳩嗚團」後期只有10至20人,第三被告鍾志華在參與「鳩嗚團」人士中相對為較年輕一位,加上其身材較其他人矮細,所以認得鍾。
袁又指,他曾於旺角凌晨執行反罪惡巡邏期間,遇見鍾兩至三次,因為凌晨時分的旺角人流稀少,所以對鍾的印象深刻。
辯方提出,反對警員袁永烽透過錄影片段辨認鍾,質疑警員只在「鳩嗚團」見過鍾六至七次,能否在片中認出鍾。法官郭偉健稱,先待辯方盤問警員後才處理此事。
九名被告分為莫嘉濤(18歲)、鍾志華(31歲)、何錦森(38歲)、霍廷昊(24歲)、陳和祥(71歲)、鄧敬宗(27歲)、李卓軒(20歲)、林永旺(22歲)、葉梓豐(1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