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記者梁康然報道)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行為不當案,律政司向各上訴人索取終審法院的訟費。有消息指,被頒破產令的許仕仁雖然承擔最少的訟費,但他仍決定反對律政司的索取訟費申請。
據了解,律政司向案中被告許仕仁、郭炳江、陳鉅源、關雄生索取共600萬元訟費。各人依次分擔30萬元、300萬元、210萬元、60萬元左右。有關索取訟費申請於上周五(6月16日)由律政司提出,各被告可在發出申請的14日內提出上訴。
按資料,許仕仁在2013年4月分別被多家銀行及財務公司入稟追債,累計債務逾7000萬元。在同年11月被高院頒布破產。目前破產管理署已接管許仕仁餘下財產,以及每月逾8萬元長俸,用以還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