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 全國人大常委會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日前表示,20年來中央對香港特區一直擁有全面管治權。她引用基本法第十二條指出,香港特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直轄」就是全面管治。
全國人大常委會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
據紫荊網報道,梁愛詩在接受採訪時說,基本法是授權法,基本法第二條規定,全國人大授權香港特區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授權也不是一個新的事物。
梁愛詩強調,在香港回歸過渡期,一些人只盯着原有制度不變,除了國防外交之外,似乎中央什麼都不能管,直到現在還有人這樣認為,這是很錯誤的。如果講原有制度不變是有誤解的,因為不只是原有制度不變,還出現了基本法這個新的事物,以及原有制度沒有的各種情況,如中央與特區關係、「一國兩制」等。
梁愛詩指出,中央對特區擁有很多權力,承擔很多責任,包括委任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對香港涉及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的案件審判上有司法管轄權,基本法的解釋權和修改權,以及特區政制發展中的中央角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