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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暴案第三被告認用磚掟向警

時間:2017-06-22 03:15:20來源:大公網

  圖:第三被告鍾志華

  【大公報訊】記者葉漢亮報道:去年大年初二凌晨發生的旺角暴動,涉案被控暴動、襲警、刑毀等罪名的九名被告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警員袁永烽繼續作供,指第三被告鍾志華的身材較平常人「矮細」,身形及臉頰瘦削,所以能在相關的新聞片段中認出對方。袁又讀出鍾部分口供內容「我有掟但掟唔中」,指鍾承認用磚掟向警員,但相信未掟中警員。

  警員袁永烽供稱,暴動案發當日於旺角彌敦道619號外,見到身穿綠色外套的第三被告鍾志華「好驚慌咁」在人群中跑向亞皆老街方向,由於當時未見鍾有犯法行為,所以現場未作出拘捕。庭上播放多段案發當日的片段,袁指出認得鍾的綠色外套,同時鍾身材較平常人「矮細」,身形及臉頰瘦削,所以能在片段認出對方。

  本案九名被告分別為莫嘉濤(18歲)、鍾志華(31歲)、何錦森(38歲)、霍廷昊(24歲)、陳和祥(71歲)、鄧敬宗(27歲)、李卓軒(20歲)、林永旺(22歲)、葉梓豐(1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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