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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4迷你倉完全符合要求 182釘契53結業 消防推替代方案

時間:2017-06-15 12:48:36來源:大公網

  消防處副處長徐文良(大公報記者林少權攝)

  大公網6月15日訊(記者 陳卓康)迷你倉大火發生一周年,至今只有三間現有及一間新開業迷你倉完全遵照消防處要求改建,地政署對182間違反地契用途「釘契」,有53間因商業決定結業。

  消防處、屋宇署、地政總署及勞工處完成巡查全港885間迷你倉,今早開記者會交代跟進工作,消防處副消防總長徐文良稱,處方與商會及業界達成共識,容許以耐火物料全面覆蓋少於50平方米的貯存倉,作為存倉間須預留2.4米距離的替代方案,

  消防處發出4900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239張獲遵辦,屋宇署發出1627張命令,69張獲遵從。地政總署稱,發現219間迷你倉有違契情況,主要是工廈單位並不設倉庫用途。

  目前有三間現有迷你倉改建、一間新開業迷你倉,完全遵照消防處及屋宇署的要求,走廊預留2.4米間距,倉門擺幅不會影響逃生通道闊度最少1050毫米,倉高度少於2.3米,預留1米乘0.85米的救援窗口,及拆除防煙門鎖,沒有使用替代方案,其餘未遵辦的個案,消防稱會按照情況批准延長期限。至於個別迷你倉限期前並無採取措施,處方將提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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