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葉漢亮報道:旺角暴動被控暴動、襲警、刑毀等罪名的九名被告,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警員黎劍鴻昨繼續作供稱,第四被告何錦森被捕當日只提出要求找律師,警方亦協助其撥打不同電話號碼尋找律師,不同意辯方所指催促被告盡快落口供。
去年2月26日,警方到被告何錦森寓所拘捕何及搜查其居所,警員黎劍鴻為當日的其中一名警員。辯方向黎劍鴻指出,在拘捕何錦森當日,黎曾向何稱「你依家阿爸仲未起身,你都唔想你啲嘢搞到佢老人家」,又指「我哋嗱嗱聲搞掂佢,簽埋份口供,我哋嗱嗱聲走」。黎否認曾說過有關對話。
當日一同拘捕何的警長張錦倫出庭作供指,於拘捕行動前獲一份文件,內有將被拘捕者的姓名、住址等資料,他當日早上六時許聯同其他警員到達何的居所,當時何不在家中,他曾離開該單位約十分鐘,前往另一單位進行搜查。張續指,在搜查何的單位時,特別留意有否口罩、眼罩等可能涉案的證物。結果在何的家中搜出口罩、眼罩及懷疑是何案發當日的穿的白色上衣。
案件今日續審,張錦倫將繼續接受辯方盤問。
九名被告分為莫嘉濤(18歲)、鍾志華(31歲)、何錦森(38歲)、霍廷昊(24歲)、陳和祥(71歲)、鄧敬宗(27歲)、李卓軒(20歲)、林永旺(22歲)、葉梓豐(1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