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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中國人民的報紙

時間:2017-06-10 03:15:27來源:大公網

  一九五二年三月一日,香港爆發了震驚中外的「三.一事件」。中共華南分局決定派出「廣東省廣州市各人民團體慰問九龍東頭村受災同胞代表團」於一九五二年三月一日到香港慰問、救濟。港英政府得知這一消息後如臨大敵,出動軍警在羅湖、上水至尖沙咀一帶布防,阻止慰問團來港。當迎接的群眾沿彌敦道退散時,發生了警民衝突,一名工人爬上警署樓頂去扯英國旗,警署內放槍擊中該名工人,旋即,一大群警員從旺角警署衝出來,向民眾發射催淚彈。事件導致一人死亡,多人被捕。

  三月四日,北京《人民日報》發表短評《抗議英帝國主義捕殺香港的我國居民》,向港英當局提出強烈抗議,同時還警告英國和香港當局「中國人民不容任何人任意欺侮」,如果一意孤行,不停止迫害中國人民,將會「碰得頭破血流」。

  堅定不移地站在同胞的立場

  翌日,《大公報》全文轉載該短評,並在同一版刊登了「粵穗慰問團」在廣州發表的一篇聲明和李特爾頓在英國下議院發表談話的路透社新聞稿。《大公報》被一貫敵視愛國報紙的港英當局以「製造民族敵對情緒」、「煽動群眾、顛覆政府」的罪名起訴。

  這宗案件安排於四月十六日開審,到場旁聽的記者,每天都把法庭擠得水泄不通。五月五日,案件於高等法院內審結並宣判:陪審團以六比一之比數裁定《大公報》負責人及督印人費彝民、編輯李宗瀛等被控「刊載煽動性文字」,罪名成立。費彝民被判罰款四千元或服苦工徒刑九個月,李宗瀛則被罰三千元,或服刑六個月,費氏及李氏亦分別須繳付堂費一千五百元及一千元。法官又下令《大公報》停刊六個月。在周總理的直接關心下,中央政府向英國提出外交交涉,周總理對英國駐華代辦嚴正說:「香港《大公報》是中國人民的報紙,如果中國人民不能在香港辦報,那末,中國人民將會重新考慮對香港的政策。」最終《大公報》獲勝,於五月十八日復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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