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李倩怡(紅衣)曾出庭\資料圖片
去年農曆初二爆發的旺角暴動,現正審訊的一宗暴動案原涉及11名被告,其中一名18歲女被告李倩怡今年初棄保潛逃,缺席法庭聆訊,法庭下令通緝至今仍未歸案。有指李已潛逃台灣尋求所謂「庇護」,台灣「內政部移民署」昨證實,李倩怡於今年一月六日入境台灣,依規定須在30天內出境,目前仍未有出境紀錄,入台證已逾期四個多月。法律界指出,香港的法律制度健全,李現時是逃避刑事責任,台灣可根據條例,將李遣返原居地。 \大公報記者 冼國強
台灣的「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前日回應事件,強調對於港澳居民申請赴台,均設有相關規定,而若有港人逾期停留,當局查獲後將依法處理。台灣「內政部移民署」昨證實,李倩怡於今年一月六日入境台灣,但現仍未有出境紀錄。換言之,李倩怡已於台灣逾期逗留逾四個多月。
律政司保安局不作評論
早於今年二月,網上已有消息傳出李倩怡潛逃台灣,但其生活費成疑,曾四出向友人查詢不同工作機會。社民連前主席陶君行早前已向傳媒證實,一名香港少女因參加旺暴被起訴,曾向台灣政黨「時代力量」求助,但他沒有再跟進事件。據悉,李倩怡是透過「港獨」組織「月光抗爭支援」聯絡台灣政黨「時代力量」求助。本港律政司、保安局及警方則以案件進入司法程序為由,不作評論。
去年農曆初二的旺角暴動,警方拘捕91人,當中57人已經或正循司法程序處理,其中四人被判囚三年至四年九個月不等。18歲女被告李倩怡涉及的一宗暴動案,案中被控兩項暴動,獲准以3,000港元保釋,當時的保釋條件並沒有禁止她離港。案件原定今年一月十七日在區域法院應訊,但其代表律師向法庭指,自同月十二日起已無法與當事人聯絡,法庭遂取消其擔保並向她發出拘捕令。至本月一日案件開審時,李倩怡仍未現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