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涉嫌收取「黑金」案,昨在區域法院正式開審,控方揭露壹傳媒集團前主席黎智英,曾在2012年利用其私人公司「公明織造廠」,向本港四個政黨捐款達950萬元,當中100萬元本票經助手Mark Simon拆細後,最終交予梁國雄、社民連及社民連前主席陶君行。梁國雄收取了當中25萬元卻無向立法會申報,款項亦一直無存入社民連戶口,涉嫌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而在2012年至2014年間,社民連共收取黎智英205萬元。\大公報記者 梁康然
昨日「長毛」梁國雄抵達區域法院時,遇到一批市民示威,批評他「知法犯法」、又指「社民連快玩完」。其間,有市民上前當面指罵梁國雄,又有人向梁國雄撒溪錢。在場聲援「長毛」的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與示威者對峙口角,惹起混亂。警方為免出現衝突,將雙方隔開。事後,「長毛」回應記者提問時直言「今次有心理準備或會敗訴」。
梁國雄涉嫌接受黎智英25萬港元捐款未申報,被廉署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圖為梁國雄5日在香港區域法院門口(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麥鈞傑攝)
控罪指出,被告梁國雄(60歲)身為立法會議員,於2012年5月22日至2016年6月23日期間,故意及蓄意行為失當,無向立法會申報曾於2012年5月22日,透過男子Mark Simon從黎智英接收25萬元款項。
黎2012年近千萬捐四政黨
控方開案陳詞時指,黎智英在2012年4月時,將950萬元存入由他全資擁有的「公明織造廠」戶口,再經其助手Mark Simon將款項資助四個政黨,包括100萬元給社民連。其後Mark Simon將給社民連的100萬元本票拆細為三份(第一筆款項),其中25萬元存入梁國雄戶口,另外兩份分別50萬元及25萬元的本票,收款人分別是社民連以及社民連前主席陶君行。梁國雄最終將收取的25萬元分批存入其立法會議員辦事處會計的戶口,但無向立法會申報,而根據銀行紀錄,該筆25萬元款項之後一直無存入社民連戶口。
至2014年1月,立法會就「捍衛編輯採訪獨立自主」進行動議辯論,其間,梁國雄指有多個機構因受到政治壓力,決定不在《蘋果日報》刊廣告。梁國雄並在動議辯論中有參與投票,但事前未有向立法會申報曾收取黎智英款項。
控方進一步揭露黎智英與社民連的關係,指黎智英在2012年11月及2013年10月,透過Mark Simon給予梁國雄5萬元及50萬元(第二及第三筆款項),被告再轉帳至社民連及事務律師戶口。梁國雄曾向立法會申報上述款項,指黎智英的資金是用作有關社民連的運作費及訟費。
兩年「泵水」社民連逾200萬
另在2014年6月,黎智英再透過Mark Simon,將抬頭寫上「梁國雄」的50萬元本票(第四筆款項)交予梁。同年10月,梁國雄要求銀行將本票存入社民連戶口,但基於本票抬頭名稱不符,銀行拒絕。本票最終交還予黎智英,黎智英另開出抬頭為「社民連」的50萬元本票,供梁國雄存入戶口。控方指,黎智英在2012年2014年間,共向社民連提供205萬元款項。控方最後表示,將會傳召十名證人出庭,首名證人立法會總議會秘書梁紹基將於今日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