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暴亂分子當晚在旺角街頭攻擊後退的警員\資料圖片
去年年初一發生的旺角暴動,再多10名被告送上法庭,其中一被告吳挺愷昨承認一項暴動罪,成為旺角暴動發生以來首個認暴動罪的被告。控方指出,案發當日,吳挺愷曾三度向警方掟磚,導致四警受傷,當中一名女警署警長右手掌骨、手指骨折,裁定為1.5%永久傷殘,需休假近一年。\大公報記者 葉漢亮
去年旺角暴動再多10名被告被控暴動、襲警、刑毀等14條罪,案件續審。繼日前首被告莫嘉濤承認一項襲警罪後,第十一被告吳挺愷昨承認一項暴動罪。
該項控罪的案情指,去年二月九日凌晨三時許,警方於旺角彌敦道設立防線,當時山東街有大量人群聚集,聚集人群不斷向警方防線投擲磚塊、雜物。吳挺愷參與上述事件,包括沿彌敦道向奶路臣街方向追趕後退的警員,其間三次向警員投擲磚塊。
另三警受傷一曾失去知覺
事件導致四名警員受傷。一名女警署警長頭部、手肘等多處受傷,右手第四掌骨及右中指骨折,事後被裁定為1.5%永久傷殘,獲360天病假。
另一名警長左肩及左手受傷。兩名警員身體多處受傷,包括頭部、前額、臉部、手腕,其中一名警員更一度失去知覺、門牙折斷。
吳挺愷否認另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該控罪紀錄在案,控方不作起訴。吳的代表律師指,吳患有自閉症,曾被家人送往加拿大讀書,接受專家治療,因本案患上抑鬱,目前仍接受治療,希望可讓吳保釋至本案審結。法官郭偉健批准被告吳挺愷保釋至7月12日,其間不得離港,並須每周到警署報到,而判刑待其他被告的審訊完結後,才另定日子處理。餘下九名被告隨即展開審訊。
控方開案陳詞指出,去年二月九日凌晨於旺角彌敦道、山東街、西洋菜南街、豉油街一帶有大批示威人士向警方投擲磚頭、雜物,並燒垃圾桶、挖取地面磚塊。控方指出,上述事件是一個非法集結,參與集結的人破壞社會安寧,構成暴動。案中九名被告均有參與上述暴動,多名被告均有向警員掟磚,其中首被告莫嘉濤除向警員掟磚外,亦有向巡邏警車投擲物品,令警車遭到損毀,該輛警車事後更因此而退役,導致政府最終損失26352元。
示威者追打警員打至倒地
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指,事件造成47個警員受傷,當中包括一名總督察及兩名高級督察。受傷警員受到磚塊、雜物等物件襲擊,令多名警員出現骨折、擦傷等。庭上播放多段新聞片段、網上錄影片段,片中可見示威者向後退警員追趕,其間不斷向警員投擲大量雜物,亦有示威者追打警員,有警員被打至倒地,案中部分被告出現在片段中。案件下周一續審。
案中提訊的10名被告分別為莫嘉濤(18歲)、鍾志華(30歲)、何錦森(37歲)、霍廷昊(23歲)、陳和祥(70歲)、鄧敬宗(27歲)、李卓軒(19歲)、林永旺(22歲)、葉梓豐(17歲)及吳挺愷(25歲)。案中次被告李倩怡(17歲)早前缺席聆訊,已遭法官頒下拘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