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一名內地成衣貿易商人聲稱向朋友借出戶口,卻遭朋友用來收集電郵騙案匯款達1.26億元。涉事商人郭旭宜昨日於區域法院承認洗黑錢及串謀洗黑錢共兩罪,被判囚三年四個月。
本案案情指,被告郭旭宜(44歲)在2012至15年在港成立兩家空殼公司,並開設兩個銀行戶口,藉該兩個戶口洗錢,在2013年4月至8月期間,被告戶口曾進行最少410次交易,涉款達2300萬美元(約1.26億港元)。